遗弃动物 可能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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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5:01 今晚报 | |||||||||
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6月3日颁布的《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修改稿中又增加了一条:禁止虐待、遗弃动物。 负责起草该条例的北京法制办孔繁荣处长告诉记者,北京市法制办在最初制定法规时,提供了两份草案:《动物卫生条例》和《动物防疫条例》,在《动物卫生条例》草案中,有一章内容是关于动物福利的,其中提到不许伤害动物、不许当着其他动物的面屠杀动物、
孔处长说,在北京市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中,关于动物福利立法并没有被包括在内。近几年内专门为动物福利立法尚有困难,但立法规划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鉴于此考虑,北京市法制办在最新一次修改《动物防疫条例》草案时,将曾列入《动物卫生条例》的有关动物福利的一章内容浓缩为一条法规,增补进《动物防疫条例》草案。草案中提到,卫生防疫人员有责任收留流浪动物,处罚遗弃动物的主人。(秦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