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产权改革 浙首批农村合作银行进入筹建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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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5:58 新华网 | |||||||||
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14日电 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步伐不断加快。继今年4月成立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完成农信社管理体制改革后,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的另一“重头戏”——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笔者日前从省银监局了解到,全省首批农村合作银行已进入筹建或筹建准备阶段,其中有2家农村合作银行的筹建申请已上报中国银监会审批。
农信社是浙江省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省委、省政府对农信社改革工作十分重视,根据国务院提出的改革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浙江省农信社的现状和发展要求,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浙江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变农信社产权不清、所有者缺位、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等问题,我省确定在原有合作制基础上,引入股份制的机制,实行股份合作制的产权制度,并根据农信社的不同情况,选择了3种农信社的组织形式,即:确定25个经济较发达、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农信社资产规模较大、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的县(市、区),分期分批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其余绝大部分以县为单位组建统一法人联社;少部分农信社暂时保留目前两级法人体制。 自去年11月起,浙江省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首批选定萧山、义乌、瑞安3县(市、区)进行组建农村合作银行试点。半年多来,筹建工作有序推进,到目前为止,萧山农村合作银行筹建申请已上报中国银监会审批;义乌与瑞安筹建申报工作也正在进行中。与此同时,我省第二批农村合作银行扩大试点工作也已启动,南浔农村合作银行筹建申请也已上报中国银监会审批。此外,浙江省25个县(市、区)中没有被列入第一、二批试点筹建名单的农村信用联社,只要符合农村合作银行组建条件的,都可以根据自身改革进度申报筹建。(据《浙江日报》/金涛 曹光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