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首次向港澳居民敞开大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4日17:56 深圳晚报 | |||||||||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首次向港澳居民敞开大门 一天就有88人认证学历 本报记者王雅通讯员晓马张环报道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首次向港澳地区公开便受热捧,昨天,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根据司法部规定,港澳居民欲报名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必须
据了解,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允许香港和澳门居民参加,其中在香港报名的考生将在深圳进行考试。根据相关规定,为配合国家司法考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现已开始受理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学历学位认证申请。 据深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凡本人愿意报名参加在内地举行的国家司法考试的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其他持有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居民,都要进行学历学位的认证。对属于认证范围之内而且材料齐备的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办公室将予以受理,在累计15个工作日办结并通知申请人认证结果。整个认证工作将于16日结束。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港澳居民,深圳市受理申请的地点设在福田区景田路76号天平大厦(妇儿大厦和景田酒店南边)四楼服务大厅,受理时间为6月12日~16日每天8:00~11:00、13:30~16:30。 作者:本报记者王雅通讯员晓马张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