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新政策 开展科普活动免征营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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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7:31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宋效忠通讯员陶建康胡安慰)省科技厅昨日宣布: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科普工作,今后经认定的科普基地和科普活动,将享受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省科技厅法规处处长王安木介绍说,该厅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武汉海关、省新闻出版局等6部门,日前制定了《湖北省关于对科普基地、科普活动等实行税收优惠
根据该办法,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气象台(站)、地震台(站)以及植物园、标本馆、陈列馆,如果累计每年开放200天以上,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每年在20天以上(含法定节假日)等,可填报免税申请表,经科技部门审批通过后,可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免征门票收入营业税。县及县级以上党政部门及各种群团组织开展的科普活动,经认定也可申请免征门票收入营业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