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规严控“村级开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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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9:03 金羊网-新快报 | |||||||||
村官报酬不得超农民人均收入1.5倍 新快报讯据《南京日报》报道,南京市政府日前发出的《关于对全市农民免征农业税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格控制村级“三项资金”开支,村干部报酬不得超过农民人均收入的1.5倍。
通知要求,为确保有关税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将继续大力推进镇级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精简机构和人员,要严格控制村级“三项资金”开支,推行村、组干部交叉兼职,村级定补干部每个村不得超过3—5人,村干部报酬不得超过农民人均收入的1.5倍,村级报刊订阅费不得超过2000元,压缩不必要的村级开支。(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