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给吴宏友追记一等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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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9:09 河北日报 | |||||||||
本报廊坊6月14日电(韩元恒、丁力辛)今天上午,省法院和廊坊市委召开大会,隆重表彰优秀法官吴宏友。 吴宏友生前为大厂回族自治县法院行政庭庭长。在16年的法官生涯中,他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所审结的千余起案件无一发还改判,无一引起群众上访。他甘于清贫,两袖清风,先后多次拒礼拒贿。他长期带病坚持工作,最终昏倒在审判台上,被确诊为淋巴癌晚期,
为表彰吴宏友的先进事迹,省法院日前为吴宏友追记一等功,并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向吴宏友学习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