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考生准考证被扣引发热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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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9:1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重庆市垫江县文兴中学高考生张仁龙,因为欠了学校150元学费,在不愿意写欠条的情况下,被扣发了准考证,没能参加6月7日上午的语文考试。这条消息,让很多人都感到震惊。 现在,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经降下帷幕,张仁龙今年与高校失之交臂已是不争的事实。众多市民在谴责学校为区区100多元钱就断送考生前程的同时,也在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样
校方擅扣准考证 重庆市垫江县文兴中学是一所民办学校,由退休教师王文学投资兴办。张仁龙是该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6月7日一大早,同学们都领到准考证,惟独他一人没有。领考刘亮老师说,校长特别交代,不交清学费就不发准考证。由于身上未带钱,张仁龙只好苦求刘老师。8时30分,领考得到校长指示:可发准考证,但要写欠条。 但此时张仁龙倔性发作,拒绝写欠条。 8时50分,考生全部进场,张才慌了神。但领考仍坚持自己不能做主,须向校长请示,但却一直没能联系上校长。张仁龙急忙打电话让妹妹去校长家求情。校长不在,校长夫人听后,告诉领考老师可以发证。但此时已是9时25分。按高考规定,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内,张仁龙遂被拒之门外。 张事后告诉记者,因父母在外省打工,这学期他确实欠下150元学费。高考前几天,校长王文学就警告他:“不还清学费,不准参加高考。”他认为学校是吓唬自己,故没在意。 记者费尽周折联系上校长王文学,王大吐苦水:学生常欠费,自己亏损严重。王还表示,张属顽皮学生,平时成绩差,即使不缺考也上不了大学。对扣准考证一事,他承认自己有责任。 垫江县教委成教职科负责人随后表示,将彻底查清此事,并严处相关责任人。 谴责校长少师德 仅仅因为150元钱让学生错过高考,引起了很多市民的愤慨:校长居然会不懂准考证所代表的法律关系。准考证所代表的是国家与考生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国家承认了该考生享有参加高考的权利。除非该考生有违反高考纪律的行为,否则,考生的这种权利是不能被剥夺的。150元的欠款,只是学校与考生两者的债务关系,校长没有权力把它与准考证所代表的关系捆绑在一起。以拖欠学费为由扣发考生的准考证,已完全侵犯了考生参加高考的权利。 他们表示,作为一校之长,肩负着教书育人的崇高职责,居然会把自己区区的150元钱,看得比一个年轻人一辈子的命运前途更重要,这位校长已经把教书育人完完全全当成了一种生意。 连日来,重庆市的合纵、百君、功伟等多家律师事务所表示,愿为张仁龙提供法律帮助,为他被剥夺的受教育权向学校索赔。 重庆市合纵律师事务所周宏律师认为,当事考生与校方仅是小额债务纠纷,校方擅自扣发准考证,给考生升学、就业造成极大损失,考生完全可向校方索取民事赔偿。 该律师事务所黄汉强律师进一步指出,张仁龙与文兴中学之间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教育合同法律关系,一是代理法律关系。但学校将两个不同法律关系混为一谈,就准考证问题而言,学校与张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代理法律关系。学校代替张仁龙领取准考证,负有将准考证发给张的义务,而且按照惯例代领准考证是无偿的,学校没有扣证的权利,不能以此要挟学生还债。 因扣押准考证导致学生延误考试,百君律师事务所陈志刚律师认为,学校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张仁龙依法享有包括高考在内的受教育权,学校没有扣押准考证的权力,学校的行为既是违约(违反代理合同)又是侵权(侵犯张仁龙的受教育权)。 学生自己也有责任 “我觉得老师没错!让你写个欠条都不写,这种拿自己前途都没当回事的人,参不参加高考有什么关系。即使考取了,谁能保证他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记者的采访中,不少市民这样认为。 一些市民还谈到,身为教师有师德规范,为学生做出牺牲似乎天经地义;但是否就因为是考生,就可以欠钱不还,还要人们来同情?!张仁龙明知自己欠钱,为何连个欠条都不写?一旦离开学校,一个民办校到哪里去找他要这150元钱?这明显是恶意拖欠。害人终害己,受一下惩罚对他今后一生都会有好处。 很多人同时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学生赌气不写欠条,既然是赌气,就说明学生自己也没把12年寒窗当回事。欠费不交和借钱不还,没有本质的区别。把生活中的义务和责任看得如此淡漠,其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对于重庆考生准考证被扣事件引起如此大的反应,一些市民还从另一个角度指出,如今社会对高考学生爱护也实在有些过分。实际上,参加高考的学生从个人前途计,也是为了追求名利、达到个人目的和今后生活得好一点;从家庭角度看,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投资。当然,他们在追求各自利益的同时,也在客观上满足了社会的需求。所以家长们特别关心可以理解,而全社会如此热炒就实在让人不理解。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如果世界上任何事情都像那个考生一样“欠钱是老大”,何谈公正与秩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