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级“老总”被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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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9:21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武汉电(晓亮周梦榕)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江西分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张卫平(正厅级),因掌握着工程发包及招投标权,屡屡受人之托后推荐对方竞标,或向对方暗示工程标的,5年间先后收受他人“感谢费”共26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其中仅在一项合同中,他就收了对方感谢费22万元人民币、1万美金。日前,涉嫌犯有受贿罪的张卫平被武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1996年初张卫平在担任襄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上海某电器成套厂业务员郑某向其推荐该厂生产的低压开关柜设备。双方单位于当年签订了标的额为3900余万元的经济合同。郑某于1997年8月至2000年春先后3次送给张卫平22万元人民币、1万元美金。 在担任襄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张卫平利用掌管签订购货合同的决定权,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亲自带队到对方考察、签订合同,或打电话向请托单位暗示工程标的,从中收受了“感谢费”4万元人民币、4万元美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