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私用他人信息发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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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9:3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潘越) 刚参加完高考不久的吴先生的儿子前日收到一封自朗阁培训中心寄来的信,信封内是一张暑期法德语招生咨询会入场券及其他宣传资料。儿子从未与“朗阁”联系过,那对方是如何知道自己孩子的姓名、家庭地址及学习状况呢?吴先生表示,自从收到“陌生人”的来信后,全家人都产生一种不安全感,感到个人的隐私无法得到保障。
记者采访了朗阁培训中心,市场部朴先生解释,培训中心“获取”个人信息的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参与过“朗阁”推广活动的个人会向中心推荐好友名单;曾登录“朗阁”网站,加入成会员的个人的资料也都会保留在“朗阁”信息库内。朴先生称,吴先生可向中心要求永久删除他儿子的个人资料,今后中心将不会再向其邮寄任何资料。 丹枫律师事务所刘成智律师认为,朗阁培训中心没有权利要求任何人向其推荐潜在客户名单及透露个人资料,而接受“要求”的人也不应在未征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地址、姓名及其他信息告知培训中心。如果商家使用他人个人资料是以赢利为目的,那么由此进行的宣传方式,如投递广告和宣传资料造成他人个人生活受到影响,受“骚扰”一方有权要求商家立刻停止行为、赔礼道歉、消除产生的不良影响,而透露他人个人资料的“推荐人”同样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