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拒付车费”为“拒付起步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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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9:3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吴华) 因为在路上抽了一支乘客递上来的烟,往返上海到南京的打的费被乘客拒付———这是一位大众“的哥”的真实遭遇,为避免类似恶意拒付,大众出租公司宣布,从今天起实施新的“八大纪律”,将“乘客可拒付车费”改为“乘客可拒付起步费”。
大众出租公司总经理石景明解释说,这个小小的改动有两个目的。一是保护驾驶员的合法权益,避免恶意拒付。以前确实发生过乘客故意给“的哥”设圈套然后拒付的情况,最典型的是一乘客在途中向驾驶员敬了一支烟,然后要求拒付往返南京到上海的近2000元车费。另一方面,不少善良的乘客即使发现的哥有些“小毛小病”,也不忍心投诉。改为“拒付起步费”后,石景明希望能发动这些乘客更好地监督的哥。 据了解,大众出租早在1995年6月1日首次在行业中推出6条拒付车费的承诺,后又增了驾驶员不在车内吸烟、驾驶车辆时不打手机等,如今,大众又增加了“提醒前排乘客系安全带、在驾驶车辆时不违章”的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