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艺人状告希尔顿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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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9:37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硕君) 法国人JACK错把其所在乐队与用人单位签定的《服务合约》当成劳动合同,与本市希尔顿饭店发生争执,要求该饭店赔偿他一个月的工资损失18000元整,支付律师费5000元整。近日,该争议的仲裁申请被上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
据了解,去年希尔顿饭店与上海某歌星俱乐部签定《委托演出合同》,委托该俱乐部邀请一知名乐队于2003年9月21日至2004年3月20日到该饭店参加演出。JACK正是这家乐队的成员之一。 2003年9月15日该歌星俱乐部与JACK所在的乐队签定《乐队演出合同》,双方就聘请乐队至饭店处演出事宜达成协议,JACK在《乐队演出合同》上签名。 由于合约到期,2004年2月4日,饭店一方提前一个月通知JACK终止合约。JACK却认为,双方签有劳动合同,饭店在2004年2月4日通知他于2004年3月4日终止劳动合同是不对的,于是向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上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调查后认为,申诉人JACK把饭店与乐队签定的《服务合约》作为劳动合同,认定与饭店存在劳动关系,是缺乏依据的。该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驳回JACK的仲裁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