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手段强迫居民搬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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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9:5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扬)昨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拆迁人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同时,拆迁矛盾和纠纷比较集中的地区,除保证重点建设项目之外,一律停止拆迁,集中力量解决拆迁遗留问题。 在这份重要通知中,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土地征用规模,严格控制房
按照要求,所有拆迁项目工程,都要通过招投标或委托的方式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拆除,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要求,对违反城市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没有拆迁计划、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补偿资金、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的项目,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