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5·12”井架倒塌事故18名责任人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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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09:59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尚宽14日向记者介绍,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伤的安阳信益二期工程工地“5·12”伤亡事故,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目前18名责任人已受到严肃处理,其中8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5月12日9时20分,安阳信益二期工程工地在拆除已施工完毕的烟囱井架时,井架突然倒塌,致使现场31人伤亡。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委书记李克强当即作出批示,省长李成
经调查分析,这是一起因严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建设程序、有关各方监督管理不力、安全责任不落实而导致的一起特大责任事故。工程施工现场负责人安全意识淡漠,违章指挥;现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差,违规作业,在没有恢复井架北侧揽风绳的情况下,盲目拆除另一根揽风绳,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郑州高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第六监理部、信益二期工程指挥部、安阳市开发区管委会或现场工作不到位,或违规压缩工期,或安全监管缺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经调查认定,工地烟囱项目滑模作业队负责人刘领顺对这起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烟囱物料提升架拆卸施工现场负责人邓顺彬负有直接责任;河南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信益二期工程项目部经理马清及副经理郭良享、施工员董志安、项目总监程国忠、现场监理孙栋梁、作业队招募民工负责人张宝民,对这起事故负有重大责任。经调查组建议,以上8人均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对本次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10名有关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其中,2人被撤销行政职务,4人行政记大过,1人记过,开除公职1人,行政降级2人。(来源:江南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