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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东方周刊:国际非政府组织合法登陆中国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3:26 瞭望东方周刊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郭高中/北京报道

  以前,中国与国外非政府组织接触不多,主要是中国还不够开放

  随着6月1日《基金会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国际红十字会、世界宣明会、狮子会、盖茨基金会、行动国际、大赦国际等国际著名而“敏感”的非政府组织(NGO),正在加快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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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登陆“红色”中国的步伐。

  而在该条例颁布实施之前,这些组织均在“模糊地带”生存。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杨岳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称,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加速,不仅经济领域,社会和其他领域都要开放。“尤其近几年来,我国与外国的民间交往越来越多,这一块也需要打开。”

  事实上,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的非赢利NGO组织已经通过不同方式进入中国并开展“地下活动”了。

  杨岳认为,“我们应该正视这个现实,允许国外组织到中国开展公益事业,当然这个前提是要遵守中国法律。对于遵纪守法的国外民间组织我们也要给他们明确的法律地位,保护其合法权利。”

  他还透露,目前国务院已要求民政部修订《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就是要允许国外的基金会、社团和非赢利组织注册,并给他们明确的法律地位,并规范这些组织在中国的活动。”

  据《瞭望东方周刊》了解,这个条例的修订工作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按照计划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就会出台。

  “身份焦虑”

  长期以来,在中国大陆开展活动的外国NGO组织并不多,这与拉美、南亚、非洲的传统NGO大国有巨大差距。例如,国际NGO目前在中国的资金规模只有印度的1/10,NGO在中国长期处于“身份焦虑”之中。

  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部分扶贫类国际NGO就开始在中国云南等地活动,其中包括世界宣明会、乐施会、救世军、英国救助儿童会等。

  上世纪90年代初,一些环保类非政府组织也进入中国,如绿色和平组织、美国环保基金会、绿色地球网络等。一些卫生保健、儿童救助类非政府组织也在同期进入中国,比如儿童救助会、美国妈妈联谊会等。

  90年代后期,一些关注中国民主进程的组织,如卡特基金会等也进入中国,对一些项目进行了资助。

  但是,长期以来,中国政府对国外NGO采取的是“不登记、不干预”的态度。

  中国对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对国际非政府组织管理方面的法律也是一个空白,NGO无法获得在中国的合法身份,成了“黑户”。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说,国际NGO在中国的存在方式一般有3种:“被迫”到工商部门注册,以个人的名义设立账户或办公室,以商会的形式注册。

  世界最大的募捐组织世界宣明会因为无法在中国获得合法身份,从1982年进入中国后,不得不将中国办事处设在香港,其中国办事处副总监王超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中国一直没有管理国际NGO的法律,大家的活动都很不规范。

  “非政府”不等于“反政府”

  新华社国际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钱文荣认为,以前,中国与国外非政府组织接触不多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本身还不够开放。

  “由于缺乏了解,最初政府对非政府组织是有误解的。因为在中文意义上,‘非政府’很容易误解为‘反政府’。那时政府对NGO是非常提防的。”他说。

  作为世界上著名的慈善组织,世界宣明会在1982年就计划进入中国,最初谋求与民政部合作救灾。

  但最终,宣明会也没有获得在中国的合法身份。

  国际红十字会总部设于瑞士,在全球有70多个办事机构。在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里,国际红十字会在莫斯科、华盛顿、巴黎和伦敦都设有地区代表处,惟独在中国没有。

  但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随着“以人为本”理念的提出,分析人士认为,种种迹象表明,中国高层对国际NGO的态度有了实质性的转变。

  事实上,在2004年初,中共中央一号文件中,对有关社会团体在“三农”问题上做的工作就表示出认可。

  今年4月,国务院扶贫办邀请部分NGO召开了一个讨论会,主要讨论政府怎样跟NGO合作,以最大限度发挥NGO在扶贫领域的优势。

  5月27日在上海闭幕的世界扶贫大会上,中国总理温家宝明确表态:中国政府愿与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其他力量共同致力于扶贫事业。

  “将迎来NGO进入中国的高峰”

  从法律上看,《基金会管理条例》为解决NGO的身份焦虑带来契机。条例将基金会分为3种:可以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和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

  其中第三类给国际NGO合法进入中国打开了大门。“《基金会管理条例》的实施,给国际NGO合法进入中国带来了机遇。”王名说。

  5月16日,国际红十字会东亚地区代表任浩在接受《瞭望东方周刊》采访时透露,中国政府和国际红十字会正在进行关于在北京设立代表处的谈判。

  5月10日,中国外交部国际司李保东司长代表中国政府与来访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副主席让·德古登,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北京设立地区代表处一事,签署意向备忘录。

  “中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国际红十字会要进一步在世界上扩大影响,如果不在中国设立代表处是说不过去的。”任浩说。

  有消息说,大赦国际组织正在和中国有关方面谈判,希望改变以前的合作方式,以独立身份在中国开展活动。

  世界宣明会、全世界资金规模最大的非政府组织行动国际、世界最大的劝募组织联合劝募协会等都在考虑于近期在北京设立办事处,或进入中国。

  美国的盖茨基金会、救世军等,都在争取名正言顺地进入中国。

  王名告诉《瞭望东方周刊》,目前这些国际著名NGO都在做准备工作,“中国今后将会迎来NGO进入的高峰。”人们更关注它们给中国社会和观念带来的变化和挑战。-

  NGO的使命

  非政府组织起始于19世纪初,二战以后,尤其是近20年来,已经成为成熟社会重要建设者。根据联合国2002年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到2000年为止,国际性的非政府组织已达37281个。

  非政府组织不仅成为推动各国国内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发展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并且在国际事务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在发达国家,NGO被视为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部门”,是一个社会民主和健康程度的重要指标。

  所谓“第三部门”意指,NGO可以做很多政府和企业做不了的事情,非政府组织强调自下而上的“草根性”。这与政府机构模式正好形成互补。

  NGO对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有着特殊意义。世界宣明会中国办事处副总监王超认为,中国经过20年的高速发展,经济建设取得辉煌成果,但也积累许多社会矛盾,其中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尤为瞩目。而这正好为NGO工作提供了条件。

  联合国有关机构在决策之前一般要听取NGO的意见。中国政府正在大力推动中国非政府组织参与联合国活动。

  在中国政府承认并规范国外非政府组织活动之后,中国土生土长的NGO该如何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也成为了一个必须破解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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