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不再受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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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3:38 新华网甘肃频道 | |||||||||
今年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将去掉许多“框框”,允许毕业生选择自谋职业、自由职业等灵活就业形式。这是省人事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04年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传达出的信息。 允许毕业生选择自由职业
对于本人书面申请自愿选择自谋职业、自由职业等就业形式并经学校认可的毕业生,按就业对待,可计入就业率,毕业时户口转回家庭所在地,档案转至生源县(区)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 外省大中专院校甘肃生源毕业生,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由学校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介绍到甘肃省人事厅报到,毕业生报到时须持学校所在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等手续,报到后可在全省范围内自主择业。中专学校毕业生直接到生源市(州)人事部门报到。 本省毕业生外嫁档案不用愁 省内院校甘肃生源毕业生,与外省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聘用或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所在地一时不能办理正式就业手续的,可凭就业协议(聘用或劳动合同)将其人事档案、户籍等关系委托我省各级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待毕业时为其签发《就业报到证》,学校可将其计入就业率。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要及时为代理的毕业生办理有关手续,提供相应服务,并督促用人单位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基金等。 凡专升本、考研已录取的毕业生,毕业前如果自愿放弃升学而申请就业的毕业生,可列入就业方案,办理就业(择业)手续;毕业时未申请参加就业而继续升学的,不再按本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择业)手续。 (记者蔡天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