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患者病情检查单11家医院通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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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5:34 今日早报 | |||||||||
通讯员 胡玲 本报记者 许唯放 早报讯 对病人来说,看病时换个医院就要重新检查一次,不但费时费力,更费钱。从6月11日起,凡到嘉兴市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等11家医院进行医疗检查病人,只要一单就可以“走天下”。
昨天,秀州区的孙女士拿着嘉兴市中医院的肝病化验单,来到嘉兴市第一医院住院,医生马上认同了她的化验结果,让她轻松不少。 根据嘉兴市卫生局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通用办法》规定,这11家医院的检查结果,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互相认可和通用;11家医院以外的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单位,对上级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也应予以认可;各医院在互相认可的同时,对时限要求较强或有疑义、必须重新进行的检查,应向患者解释后,再重新检查。 实施检查结果互认的项目包括:放射类的各类普通摄片、CR片、CT、核磁共振;特检类的心电图、动态心电图、脑电图,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类风湿因子、肝功能、血脂分析、肾功能、尿酸、血糖、肝炎病毒标志物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