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协委员建议重要场所应设“禁讨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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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18:25 北京晚报 | |||||||||
据调查,在京乞讨人员大多数为敛财 拒绝社会救助强讨恶要引发公众不满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政协获悉:政协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十四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民革、民建、台盟市委联合提交的《关于加强我市对流浪乞讨
新闻现象冒充学子街头乞讨 花20块钱买个假学生证,再花20块钱买两张悲惨的身世招牌,一块现用,一块留做备份,再花几块钱弄身旧校服,往街边一跪,一个悲惨无助但热爱学习的大学生形象就包装完毕了。前天下午,这样一名涉嫌乞讨诈骗的男青年被西城公安分局依法拘留。 几天前,西城区乐道巷西口人行便道上总是跪着一个鼻梁上架着近视眼镜的“白面书生”,面前的白纸上中英文对照的文字讲述着其悲惨的身世:“断肠的人,苦涩的心,何以流浪,何以跪求,父亲吸毒,家境衰落,妈去他乡,父去戒毒,家债累累,我已辍学,返校之梦,谁帮我圆。”不少过往的行人被“白面书生”的悲惨身世打动,纷纷慷慨解囊。 昨天上午,巡查至此的西城城管大队月坛分队的执法人员见此情景,准备对这名“学生”进行救助,没想到刚才还跪地乞讨的“白面书生”见到城管队员起身就跑,经过审查,此人根本不是什么大学生,其所持的学生证是从假证贩子手里买来的。几个月前,他随同其老乡来京冒充大学生,专门在繁华街道、旅游景点周边进行乞讨行骗。 新闻分析强讨恶要最招人厌 根据北京市政协委员的调研报告,本市乞讨人员行乞方式可分为五种:一是沿街哀求苦讨。这类乞讨人员较为普遍,或流动行乞于商业区,或在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地磕头行乞。二是在街头展示残疾或畸形的肢体,以取得路人怜悯,哀告乞讨。三是以天灾人祸、本人落难、家人生病、无钱就医或无钱交纳学费等为由进行乞讨。四是以吹笛拉琴、唱曲卖艺等方式行乞,此类人员中盲人居多。五是以纠缠尾随、抱腿蹭灰、强拉硬拽等方式向路人强讨恶要,此类人员中以受人暗中唆使的未成年人最为突出。 据对北京地区街头238名乞讨人员所作的一项地域来源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乞讨人员共来自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其中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 丐帮有组织谋财致富 据委员们分析,目前北京的流浪乞讨人员的乞讨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的确身处困境、衣食无着、迫于无奈而乞讨的人员。而另一类则是把乞讨作为谋财致富手段的职业化乞讨人员,他们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具有主动性。他们并非因生活所迫而以此为业,而是借乞讨生财、想靠乞讨致富。二是具有稳定性。他们有相对稳定的乞讨收入,相对固定的乞讨街区,有重点的乞讨对象,甚至相互划地为界,彼此争抢地盘。三是具有一定的组织性。他们或按家族血缘,或按同地同乡搭帮结伙而来,有头目、有分工、有的甚至有口传约定的帮规,早上统一出发乞讨,晚上在固定地点会合,或集体露宿街头,或共同租房,群居群宿。 据统计,在全市公安机关告知的流浪乞讨人员中,自愿接受救助的仅占15%,而占85%的乞讨人员拒绝救助,其中大部分属职业化乞讨人员。 调查同时表明,职业化乞讨人员把乞讨作为无需投入、回报率高的一项谋生职业,甚至是发家致富的有效手段。 本市职业化乞讨人员有很大一部分来自经济欠发达的省区,当地流传着“城里磕头,回家盖楼”、“外出乞讨转三年,给个县长都不干”的顺口溜。据观察,这些职业化乞讨人员一般每天能讨要到20元左右,少数的有时能讨要到80多元,个别的甚至有时能讨到100至200元。 职业化乞丐带来3大恶果 据专家分析,目前本市职业化乞讨人员的大量增加造成诸多不良影响,主要集中于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社会风尚3个方面。 职业化乞讨人员常聚集在繁华路段以令人反感的方式阻拦行人乞讨,影响着社会秩序;有的甚至利用乞讨之便,白天探路,晚上盗窃,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威胁;有的乞讨人员实施诈骗、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拐骗引诱少年,甚至胁迫摧残儿童作为他们乞讨生财的工具。同时,有的乞讨人员横卧于地铁过道之中,穿行于马路之上,有的向过往乘客乞怜,有的向等待绿灯的司机伸手,有的在利益驱动下,专门伺机向外国旅游客人乞怜讨要,这些都使北京作为一个现代化国际大城市的形象受到很大影响。 委员建议重要场所应设“禁讨区” 面对流浪人群这一群体,社会既不能放任自流,更不能退回到“收容遣送”的老路。 委员们建议:应当严格界定和区分“救助和保护对象”、“管理和限制对象”、“打击和制裁对象”等不同类型的流浪乞讨人员,加大管理和救助力度。 对此,会议提出4项建议:统一认识,确认对职业化乞讨限制 管理的合法性;明确职责,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维护首都社会治安秩序;完善《救助管理办法》,加快制定本市《救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发展城乡经济,完善社会保障,从源头上根治乞讨现象。 委员们认为,根据首都的实际,可以限制侵犯公共利益或他人权利的乞讨行为,规定乞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不扰乱公共秩序、不欺骗社会、不侵犯他人权利等法定义务。 同时,也可限制乞讨的活动区域,对天安门广场、使馆区、军事要地、相关公共场所等,应明确划定“禁讨区”或“限讨区”。 新闻数字北京每月救助644人 记者从《关于加强我市对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和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中得知,自2003年8月1日以来,本市救助管理机构已经基本形成,北京19家救助管理机构每月平均救助644人,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据调查,目前北京已经建立了19个救助管理机构,总床位868张,还建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床位达150张,开始对没有监护人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进行集中救助、保护和管理。截至2004年4月1日,共救助5149人,平均每月644人,已离站5039人,占总人数的9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