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江西上饶地委书记王兴豹与妻子受贿案开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5日20:00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6月15日电 (记者 沈虹冰 胡锦武) 曾任中共上饶地委书记的王兴豹与妻子文献兰涉嫌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15日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王兴豹系原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据检察机关指控,王兴豹在1994年到1999年担任上饶地委书记期间,直接收受或与其妻文献兰、其子王云鹏共同收受他人贿赂,先后达62次共计158万余元。
检察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扣押、冻结王兴豹夫妇现金、存单及贵重物品共计417万余元,其中尚有202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检察机关在法庭提起公诉时认为,王兴豹、文献兰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了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