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日突破和平宪法的步骤(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3:23 山西晚报


小泉在参议院接受质询

  1954年:以“自卫名义”名义重新组建军队。

  1991年:趁海湾战争之机强行突破宪法限制,将日本的扫雷艇开进波斯湾。

  1996年:推出《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把行使武力的条件从“遭敌入侵后”提前到“受敌人威胁时”。

  1997年: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出台,明确将台湾海峡未来战事包括在范围之内。

  1999年:通过《周边事态法》,不仅防卫范围可任意扩大,而且可为美军提供后勤支援。

  2003年6月:通过“有事三法制”,认定首相在危急时刻可不经过国会同意直接派部队采取军事行动。

  2003年12月:正式决定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

  2004年4月:自民党宪法调查会确定了宪法第9条的修改案,明文规定日本可行使集体自卫权。

  2004年5月:众议院通过“有事”七法案。

  2004年6月:参议院通过“有事”七法案。(山西晚报)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NEC百万象素手机1元拍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2004车展大饱眼福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雅典奥运圣火全球传递
美国前总统里根病逝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赴美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