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内厕所对公众开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5:11 新京报 | |||||||||
本报讯据《北京日报》报道前天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岐山主持召开市政府专题会,讨论研究倡议经营服务性公共场所内的厕所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近日市政府将发出通告,倡导在规划市区、郊区的城镇地区和开发区、科技园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的公共场所内的厕所对社会公众开放使用。 据调查,目前本市供出行人员使用的公共厕所,包括城市街道两侧、胡同、平房区内
王岐山在讲话中指出,我们的城市管理要着眼于方便群众,要从规划布局上统筹安排各种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城市服务功能,解决出行人员用厕难问题。要制定标准,加强管理,反对华而不实脱离国情的奢华风,把着力点放在保持卫生水准、日常监管和经常性的清洁上。大力倡导经营服务性公共场所内的厕所向社会公众开放,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城市服务,有效解决公厕规划布局问题,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和社会文明进步,在城市管理上实现“人文奥运”的理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