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瞒报“开绿灯” ———追踪河北省邯郸县“6·3”矿难瞒报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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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5:2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邯郸县鸿达煤矿“6·3”矿难瞒报事件一经披露,一名矿主对“搭了钱,误了事,连累了人”的结果追悔莫及;瞒报事件对邯郸市也是一次沉重的打击。邯郸市一位主要领导说,尽管目前查证鸿达矿难只是一名个体经营者的行为,但“瞒报事件”对“诚信邯郸建设”绝对是当头一棒,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确实值得邯郸市的方方面面认真总结和反思。 一件很容易查清的事件为何没有查清
群众举报“邯郸县鸿达煤矿矿难事故有重大瞒报行为”之后,记者采访了当时曾到现场采访的河北省多家媒体记者,得到的答复几乎如出一辙:到现场一看就知道,各种不正常迹象显示,这次矿难绝对有问题,死伤人员绝不止当地公布的数字。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监局有关调查人员私下透露,他们到达现场后,邯郸有关部门极不配合,他们也知道有问题,他们也接到了群众举报,但由于一开始就定性为一般事故,所以委托煤监局驻邯郸办事处进行调查。而记者在邯郸暗访时,当地不少干部群众都隐约知道,鸿达矿难伤亡不少,有关方面却对此知之甚少。 时间可以做证:6月3日早晨发生矿难,当天中午当地政府就派人到现场调查了解;6月4日,由河北省煤监局驻邯郸办事处组成的调查组正式介入事故调查;6月8日、9日两天内,新华社和湖北媒体相继披露了“瞒报事件”的新闻,中央电视台6月10日早晨播出了《记者调查》栏目。然而,直到6月10日上午,调查组组长李子广仍然告诉前来采访的新华社记者和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的记者,这次事故只是造成1人死亡,23人受伤。当记者问到调查组有没有去湖北利川市对返乡民工和死难矿工家属进行过调查时,李子广说,多数矿工被矿主遣返回原籍,他们做不了主,所以这次只是去医院、矿上做了一些调查,先后询问了40多人次,多数矿工都回答说不清楚。他同时告诉记者,他们主要搞的是技术勘查,到6月10日还没有见到矿主,为此准备派人到湖北利川市做进一步的调查。邯郸县当天出具的调查报告仍然显示,当时井下共有两人正在维修设备。调查报告中,对两人的“逃生过程”描述的非常细致。 整整6天过去,调查组竟然没有查清矿上有多少矿工?井下多少人在作业?鸿达煤矿到底有多少矿主?然而,仅仅是弄清了矿难原因“不是瓦斯爆炸,是瓦斯燃烧。”邯郸市委一位干部指出,当地政府事发后中午就赶到矿上查看,但当天晚上矿主竟然轻轻松松地遣返了多数矿工,一个原本人声鼎沸的煤矿转眼之间唱起了“空城计”,而调查组怎么就没有想到追踪至湖北的利川市进行深入地调查呢?如果当初有关部门稍做控制,把矿工和矿主留下来询问一下;如果调查组的调查再深一些;事情就远不会这么麻烦了。 一起很容易避免的矿难为何没有避免 “6·3”矿难瞒报事件造成的损失是惨重的,其影响也是巨大的。那么这样一起被邯郸市方面认为是莫大耻辱的矿山事故瞒报事件是不是可以避免呢?几十名矿工的生命和健康原本能不能不受到伤害呢?据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这次矿难事故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 据有关人士介绍,发生事故的鸿达煤矿位于邯郸县康庄乡停驷头村,1998年开始建井,2000年12月投产,年生产能力3万吨,是一个四证齐全的乡镇煤矿。而今年5月8日,该矿刚刚经过县政府组织的复工验收,但没有批准其恢复生产,属于“同意转入井下整改”的矿井。按照有关规定,这样的矿山企业电力部门不能供电,水利部门不能供水,安监部门要派安全检查人员到位,煤监部门也需要有相应的检查措施。然而,在这里本该禁止的东西却“一路绿灯”,某些企业照样可以大模大样地进行生产,矿工的生命被视如草芥。邯郸县政府办一位退休干部痛心地说,假如当初电力部门没有供电,水利部门没有供水,安监部门派去了安监员,企业没有违规生产……事情就不会这样。据有关调查显示:多数事故都是由于矿井安全生产设施条件达不到标准、工人操作不规范、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等因素引起的,如果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来做哪怕是差一点,许多矿难就不会发生,许多生命就不会消失。 一件本应该管理到位的事情为何没有到位 “6·3”矿难至今为止,有关部门和调查组都还没有拿出鸿达煤矿的矿工名单,瞒报11人也只是初步的调查结果。到底有多少矿工命丧井底?有多少死者被秘密火化?只有等调查的结果出来才能知道。 据邯郸市公布的初步调查结果,副矿长马学林等将11具尸体运往邯郸县某火葬场1具,永年县火葬场5具,邢台市任县火葬场5具,分别火化,在邯郸矿务局医院治疗无效死亡的1具尸体,存放于医院太平间。而业内人士反映,矿难发生后矿主往往将尸体分批运往外地不同的小火葬场火化,编写假名登记甚至是秘密烧掉。如果殡葬管理严格规范,登记记录准确,或是信息反馈及时,黑心矿主们就无从下手。仅就这次矿难而言,有群众反映,这几家火葬场仅是矿主招认的,邻近县市的小火葬场或许也为黑心老板此次策划火化尸体做了某些手脚。照此推算,矿难死亡人数还有可能继续上升。 “6·3”矿难调查组组长、河北省煤监局调研员李子广说,鸿达煤矿劳资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协议,职工没有上劳动保险,由于层层转包,矿上甚至找不到一份完整的矿工名单,也为调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6月3日矿难发生后,矿主并没有按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自行组织了抢救工作,直到下午2点之前,群众举报到有关部门后,邯郸县才接到事故通知。记者采访时明显感觉到,这些本应是有关部门最基本的管理职能,但就是这些最基本的要求,各自却都没有做到监管到位。 许多涉矿县市领导和主管矿业的干部都把矿业管理工作视为屁股底下的“火药桶”,不仅仅是因为矿山企业最容易发生重大事故,还因为它是地方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地方财政的“银饭碗”,关停或监管都不易。同时,正如一位矿主所讲:“矿山企业的巷道有多深,矿山老板的关系就有多深。”因为,矿山企业与个别地方领导有扯不清的关系,矿山管理不到位也绝不是某个人的问题。(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作者:新华社记者杨守勇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