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贿法官现象触目惊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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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7:34 哈尔滨日报 | |||||||||
有人用“利益共同体”来评价一些法官和律师的合作腐败,“法官通过律师为自己的权利找到了寻租的途径,而律师则为了打赢官司提高声誉最终获得更多案源”。 对于少数律师“心甘情愿为腐败法官充当皮条客的狼狈为奸之举”,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晨光教授称之为最危险的“法制腐败”。
据知情人介绍,年初,司法部向中央提交的一份调查报告及领导的相关批示,是这场针对律师行业的“有史以来最彻底的一场整风运动”的导火索。 律师法官“利益共享” 去年9月,司法部调查组发现,司法机关在查处湖北武汉、宜昌、苏州、广州、东莞、珠海6个城市的法官受贿犯罪中,牵连出88名行贿律师。 “光是发生在湖北两市的律师向法官行贿现象,就足以让人触目惊心,”司法部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查处工作可能要持续好几个月。” 今年4月7日,湖北省汉江市中级法院依法分别判处武汉市中院的两名原副院长柯昌信和胡昌尤有期徒刑13年和6年零6个月,柯、胡属下的10名法官也先后受审并被判刑,武汉市纪委的材料称,上述10多名法官共受贿400余万元。 2002年,武汉市纪委收到一名在押诈骗犯的举报信,信中称,其本人曾通过律师向武汉市中级法院的多名法官送钱。 2003年1月,专案组对举报信中的涉案律师采取了“双规”措施,逐渐打开了缺口,一个由“法官和律师组成的利益共同体”黑幕由此被揭开。 2001年,湖北某房产公司经理文某因诈骗被武汉当地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在文某申诉过程中,其亲属通过代理律师找到武汉市中院一高姓法官的儿子,送上10万元,随后又通过高分别向常务副院长柯昌信和审监庭法官李某送钱40万元和10万元。在申诉无望的情况下,文某举报了这起贿赂案件。 此后,武汉市纪委陆续查实了武汉中级法院法官受贿的一系列案件,这些案件的所有行贿人都是律师。 司法部报给中央的报告称,自1997年至2002年底,全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涉嫌违法犯罪的109起,涉及律师124人,其中49人被判刑。 “名律”当庭抖出黑幕 不过,问题还远远不止是行贿。发生在4年前的一场“名人官司”,就已经让人震惊于个别律师之“黑”。 2000年5月10日,涉嫌犯罪的沈阳白玫瑰保健品公司董事长姚志萍委托号称“沈阳名律”的王玉琦担任辩护律师。没想到王在诉讼中竟把一些“内幕”和盘托出,称自己除了为姚志萍进行正常的刑事辩护外,还为其做了大量“额外”工作。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王玉琦在庭审中自曝律师执业黑幕,讲述了姚志萍及其家人一次次给自己送钱的过程,旁听者听到: ———姚家人到事务所交给我两万元好处费,没有开收据,我分给对方的辩护律师闻某1万元。她要是背后给我两万元,我就都收下了。但她当着我和闻某的面给,我得分出一半,不然我就太黑了。 ———过后姚家人又给了我1万元,用于请客吃饭等乱七八糟的花费。 ———在这过程中我发现姚志萍对我并不真心,想请别的律师。我手里掌握了一些打赢这个官司非常致命的证据,姚志萍一直让我写出来,但老实说我留了个心眼,就是没写,全在我脑子里。你不想让我打就拉倒。 王的话令法庭一片哗然。坐在被告代理人席上,“全国十佳律师”高智晟的第一反应是震惊。 “万万想不到的是,王玉琦竟敢当着法官和众多旁听者的面,一笔一笔承认自己收取了那些法律明文禁止的非法钱财,并且掌握充分证据而不替当事人尽力辩护,并以此作为换取好处的条件,这已经丧失了一个执业律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当时,审判长再次讯问王玉琦是否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王当庭表示撤诉。 劣迹斑斑触目惊心 不良律师的劣行还有许多,比如在面对委托人时,夸口法官是自己的“同学”甚至“爱人”,官司因此一定打得赢。 有的律师与法官勾结,甚至连判决书都由律师代写;有人遭遇到合同诈骗,这已经不仅仅是民事案件了,应该向公安部门尽快报案,而不良律师为了自己能够得到更多的代理费,对委托人隐瞒实情,让委托人通过法院起诉。 更有一些案件,在专业人士看来,就如同铁板钉钉,起诉或上诉百分之百败诉,不良律师却仍唆使委托人进行诉讼,这样可以继续捞钱。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不良律师劣行的存在,根本原因说白了就一个字:钱。 司法部要动真格的 在分析问题之余,司法部向中央提出,要在年内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同时加大对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包括严禁向司法人员行贿、严禁私自收案收费等在内的“六条禁令”。 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机构管理处处长胡占山告诉记者,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将建立律师违法违纪行为惩戒委员会,负责查处律师违法违纪案件,查处结果将在《法制日报》和《中国律师》杂志设立的“曝光台”上公开披露。3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证的若干规定》,司法部负责人对此的解释是,希望通过这个规定“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规范法官和律师的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 5月1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明文规定,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向法官行贿的一经发现,将不得再从事律师职业。 胡占山处长说,这次教育整顿活动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顿和检查验收等几个阶段。整风重点包括3个方面:少数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少数律师事务所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少数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责任感不强、乱收费以及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司法部动真格了,这次整风运动看来不会走过场。”北京知名律师江晓阳说。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