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原平路特大抢劫杀人案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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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7:36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6月16日消息:2003年11月24日上海原平路一民宅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住在这所民宅里的四人被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5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杀人者王勇死刑,与王勇一起实施抢劫的盛信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3年11月25日凌晨,家住上海市原平路一民宅的成某夜班下班回家,发现他的兄嫂、外祖母和家中雇佣的保姆分别倒在地上、床上。死者的手脚被捆绑,现场到处是血。
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王勇和盛信彪。调查表明,2003年8月的一天,成家雇佣了一家搬场公司为其搬迁新居,王勇是一名搬运工。数月后,王勇与另一名搬运工盛信彪萌发抢劫的念头。为此,他俩买来了单刃尖刀、手套、尼龙绳和透明封箱胶带等物。 2003年11月24日下午3点多,他俩带着这些工具来到了成家。恰逢当时成家的外祖母和保姆在,他们就欺骗这一老一少说自己代表装潢公司来回访。一进门,王、盛就拔出了尖刀。在用尼龙绳和胶带将老人和小保姆的手绑住、嘴封住后,两人坐下来静候主人回家。等待中,王勇还不忘将室内的电话线和部分电线切断。 不久,成先生的兄嫂先后回家,王勇和盛信彪立刻将夫妻俩制住。在劫得1000多元现金、两部手机等财物后,王勇、盛信彪抓着两夫妻的包逃离了成家。 逃出不远,王勇回头发现成家的灯亮了起来。他当即让盛信彪在原地等候,自己则重返成家。王勇用先前劫获的钥匙堂而皇之地进入成家翻箱倒柜。这次他劫得了4枚戒指、4根珍珠项链、1枚胸针和1根手链。之后,王勇为了灭口用单刃尖刀先后朝被困4人的胸部、颈部连续猛戳乱割,导致他们急性大失血而死亡。 杀人后,王勇与盛信彪将作案工具和劫得的包随手扔进了河里。盛信彪给王勇买了茄克衫、裤子和鞋替换,自己则买了鞋换上。丢掉了作案时穿的衣物后,两人瓜分了到手的财物。 法院认为,王勇、盛信彪共同入户抢劫,劫得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的财物,构成了抢劫罪。王勇在抢劫后为灭口连杀4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