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求助者实行属地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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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7:45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钟扬)曾经困扰救助站的地区分工不明等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已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实行属地救助原则。 市救助站有关负责人称,市救助站大门外经常发生大甩“活人”事件,其中大部分被甩的都是老弱病残。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因为区域分工没有明确,部分区(县)为了节省地方经费,遇到这样的情况全部都往市站送,又害怕市站不接收,于是大部分采取“甩”的方
据悉,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切实做好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实行属地救助原则:“在哪个区域出现的求助者就属于哪个区域救助站或民政部门管。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传染病人,由各地卫生局指定专门医疗机构予以救护。”(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