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本市最低工资涨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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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8:05 每日新报 | |||||||||
非全日制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 4元调整为 5元胡梅娟 新华社天津 6月 15日电【记者胡梅娟】天津市日前做出决定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上涨50元。新标准将从2004年 7月 1日起执行。 根据天津市统计局提供的城镇居民家庭现金收支情况,参照上年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
据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重要依据是,天津市企业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和职工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今年1到5月,天津市经济增速加快,地区生产总值达 1062.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6.2%,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达到109.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3.1%,人均 774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3%,预计今年职工人均工资增长 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