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务局局长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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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8:12 半岛都市报 | |||||||||
据新华社南昌6月15日电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部15日对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11·14”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处理作出决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20名有关人员分别受到了严肃处理,其中,丰城矿务局局长万火金等人受到行政撤职处分。2003年11月14日11时44分,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1010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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