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三届立法会任期将于10月1日开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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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8:24 新桂网 | |||||||||
新华社香港6月15日电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根据《立法会条例》第4条,指明2004年10月1日为第三届立法会的任期的开始日期。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15日表示,条例第4(5)条规定,立法会的任期的开始日期,必须是在选出有关任期议员的换届选举结果宣布日期后的30天内。
发言人说,第三届立法会的换届选举已定于2004年9月12日举行。按照目前计划,宣布选举结果的日期应为2004年9月13日。因此,第三届立法会的任期最迟须在2004年10月12日开始。 这位发言人说,第二届立法会的任期将在2004年9月30日结束。把第三届立法会的任期的开始日期订为2004年10月1日,可确保立法会的任期会紧接上一届任期结束后开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