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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金海域首起走私汽车案昨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8:24 东南快报

  本报讯 (记者 陈艳通讯员崔建华)昨天上午,厦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台湾人和厦门人合作走私汽车和茶叶的案件。据悉,以往厦金海域走私的都是零星散货,此次是厦金海域首起汽车走私案。

  据查,2003年,台湾人陈某、“阿军”、“阿宏”等人找到厦门人陈国某,想从台湾走私汽车到祖国大陆。台湾人提供货源,陈某负责将汽车走私到厦门,再由陈国某在厦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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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或变卖。陈某以每部车台币26.5万元的佣金,雇用台湾人“阿龙”(另案处理),“阿龙”则以每部车1万元人民币的佣金,另雇大嶝渔民张某,驾船由金门往厦门偷运汽车,并以每辆5000元雇用吴某等人提供码头上车。张某另雇张春某“看水”,即观察金门海上巡逻艇的活动情况。

  去年10月下旬,台湾人“阿宏”将一辆银灰色“风度”3.0汽车在台中交给陈某雇用的人运到金门,张某接到通知,指使张春某驾租来的渔船在金厦海域“看水”,自己则驾驶和张春某合资建造的闽厦01123渔船,运到吴世某提供的新店霞浯码头,经厦门海关核定,此车偷逃税13万元。

  几乎同一时段,他们将一辆“三菱”旅行车运到金门,再从金门运到南安石井的一个码头上岸。11月2日,当陈某等人在福津大街交易时,被厦门海关缉私局当场抓获,此车逃税10万多元。

  另外,他们还走私丰田“佳美”汽车,约逃税13万元;走私黑色“风度”,逃税14万多元;还有茶叶等货物,偷税13万多元。

  据统计,该案共偷逃税款63.9万元,其中光车就逃税50万元。目前,本案还有待进一步审理。

  作者: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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