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课本留给弟弟妹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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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8:24 东南快报 | |||||||||
厦门团市委、教育局、少工委联合本报倡议,试点实行岛内部分中小学课本转续使用 本报讯 (记者 林雪萍见习记者冯芳)“妈,以后我用过的课本你别给我卖了,我要拿到学校捐给其他地方需要这些书的同学”,这句话近日在厦门一些有读书年龄小孩的家庭里经常可以听到,这是因为厦门团市委、教育局、少工委联合本报向厦门市部分中小学发出了实行岛内部分中小学课本转续使用试点活动倡议。
据厦门团市委相关人员介绍,目前中小学生的书费在所交的书杂费中所占的比例都大于50%。基础教育书费的急剧增加给广大学生家长,尤其是农村家长加重负担。所以这次厦门市才在全国率先推出了部分中小学课本转续使用试点活动,希望能通过这一活动帮助一些有需要的学生解决困难。 厦门团市委副书记黄鹤麟还特意向记者强调,这一课本转续活动的开展,受益的其实远远不止那些接受捐赠的学生?熏捐出书籍的学生也通过这次活动培养了自己的公益心、友善心,并且能让他们从小懂得爱护书本,同时也懂得要珍惜资源。 厦门是全国第一个开展这类活动的城市,许多问题都有待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慢慢摸索,积累经验。厦门团市委也希望广大群众能对这个活动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共同来为厦门市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出把力。如果您对这个活动有任何意见,或者您是学校的老师、学生,愿意参与到这个活动中来,可以告诉我们(0592-5897888)。试点学校: 思明区的演武小学、莲花中学,湖里区的湖里中心小学、湖里中学,以及厦门市各直属中、小学校,如厦门一中、厦门双十中学等学校。课本转续使用的实施对象还没有确定,厦门团市委相关工作人员透露,第一批试点学校会在同安、翔安两个区挑选。 作者:雪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