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回单位要求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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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8:29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成都讯据《华西都市报》报道,10年前,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六厂原厂长张震宇因受贿东窗事发闻风而逃。10年后他认为自己所犯的罪过了法定追诉期,便放心地回到成都。就在他找到原单位要求恢复公职时,冰冷的手铐铐在了他的手腕上。14日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张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经过检察机关调查,1992年3月,成都市自来水总公司六厂计划对导漂设施进行维修改
张在逃亡期间购买大量的法律书籍学习,欲钻法律的空子。张认为自己所犯的罪行在10年后已过追诉时效,于是回到成都,找到原来的单位要求恢复公职,检察机关立即组织力量将其抓捕。据了解,张在潜逃时已经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作者:张建川 陈丽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