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以考促训 领导带头 吉林省公安厅直机关大练兵实施方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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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8:46 公安部网站 | |||||||||
吉林省公安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开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于9日正式出台。方案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全警参与、机关带头、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三次会操、四次考试、五次竞赛、六次辅导,全面提高厅机关民警政治、业务、体能、技能素质。厅政治部王大军主任代表厅党委向各部门领导提出,厅机关大练兵活动要走在全省前列,作出榜样,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岗位工作实际,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展好大练兵活动,实行考训结合,以考促训,各部门领导要作出表率,精心组织,强化措施,亲自参与。
厅机关练兵内容将围绕政治理论,重点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文件、第二十二次全省公安会议文件,法律法规,公文写作,计算机应用知识,体能技能训练,以及各处室岗位业务内容开展学习、辅导和训练。练兵活动将通过量化打分,测试各单位及每名民警的练兵成果,并即时公布成绩、拉榜排名。考核将进行队列会操、练兵内容考试、依据《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开展体能竞赛,3公里武装越野和手枪射击等,处室人员及格率均达60%以上方为合格单位。 方案中规定,大练兵综合成绩不合格的,单位和主要领导年终不能评先、评优;民警不能评称职以上公务员。因训练不力导致警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民警伤亡的单位,要追究当事人、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张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