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峰让电企业可获补偿电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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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8:5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汤琦琳) 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上海将首次在夏季对避峰让电的企业试行避峰(可中断负荷)补偿电价。 据了解,凡与电力部门签订避峰让电协议、实施负荷监控的用户,避峰补偿电价标准
而为了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升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运用价格杠杆,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等6个高耗能行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区分淘汰类、限制类、允许和鼓励类企业试行差别电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