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路灭门案”主凶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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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8:59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朱勇 通讯员 梁宗) 曾在沪上引起轰动的本市原平路一家四口被灭门的惨案,昨天在二中院宣判。年仅21岁罪犯王勇和29岁的盛信彪分别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案件受害的成先生一家是去年8月才入住原平路复式新房。当时,成先生雇佣了一家未
经审讯,王勇、盛信彪交代,他们于11月24日下午冒充装潢公司员工,以回访的名义来到成某家中,当时只有一个85岁的老人和保姆在家。进门后,两人迅速将老人和保姆捆绑。此时,女主人恰巧回家,两人又再次捆绑了女主人,并劫走了她的皮包和手机。不一会,男主人归来后也落入了他们之手。在劫得1千多块钱和2部手机等财物后,王勇、盛信彪抓着夫妻俩的包逃离了成家。但刚走一会,王勇又重返成家劫得4枚戒指、4根珍珠项链、1枚胸针和1根手链等饰品。之后,残忍的王勇为了灭口竟用单刃尖刀先后朝被捆4人的胸部、颈部连续猛戳乱割。被刺破心脏、肺脏等处,割断颈部血管的4人终因急性大失血而死亡。 法院认为,王勇、盛信彪共同入户抢劫,劫得价值人民币2千余元的财物,构成了抢劫罪。王勇在抢劫后为灭口还连杀4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据此,该院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