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认定意外”在规避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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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9:0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辽河大桥垮塌,调查尚未结束,当地官员就纷纷讲话了,所言让人疑问多多。 “事故无伤亡”。这是突出强调的一点,公众也愿意相信是真的。但是,最早有报道说目击者见桥垮后有车落水,生还者见另有人在水中挣扎,这些都没搞清楚就下断言,是否操之过急了呢?
“认定属意外事故”。那么,此桥早已报险,且有文件、标牌在,为什么有关部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这“意外”发生呢? “主桥没问题,只是引桥属危桥”。试想,梯子就不结实,上房能不出事?况且,对于当地群众反映的“只要给钱,跑火车都可以”,又该如何解释? “没有调查清楚,谈不上政府责任问题”。不错,认定责任应在调查核实之后,但早知大桥有险却疏于监管,甚至放任重载过桥,能说是负责吗? 归纳上述说法,人们似乎看到了这样的逻辑:“零伤亡”弱化了事故性质,“意外”是客观因素,无主观故意,“主桥无问题”佐证“意外”,结论自然“谈不上政府责任”。于是明白了媒体报道的当地规定“只准发通稿”是什么意思,果然“口径统一”。不过,它也暴露了某些官员规避责任的心态,显示了问责制的震慑力。现在的问题是,应该有人坚持,并且一问到底,即使确属意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