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超限:总重超10%就要受处理 最高罚1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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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9:08 胶东在线 | |||||||||
大众网6月15日讯(记者雒武)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超限超载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展开,在集中整治期间,怎样才算是超限超载,它们将会受到何种处理?日前,我省有关部门已拿出标准。 车辆装载超过下列规定超限标准的即为超限: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根据超限程度的不同,超限车将会被分别做出处理,最高罚款额度为1000元。具体处罚标准为:车货总重超限10%(含10%)以下的,不卸载,不罚款,批评教育后放行;车货总重超限10%-30%(含30%)的,批评教育,卸载并处不超过200元的罚款;车货总重超限30%-50%(含50%)的,卸载并处200元以上不超过500元的罚款;车货总重超限50%-80%(含80%)的,卸载并处500元以上不超过800元的罚款;车货总重超限80%以上的,卸载并处800元以上至1000元的罚款。责任编辑:张明超来源:大众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