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老总”当庭翻供喊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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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9:11 金羊网-新快报 | |||||||||
涉嫌侵吞扶贫款3000多万昨日受审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扶贫老总涉嫌侵吞挪用扶贫款3000多万元,并且还被控滥用职权导致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起特大侵吞挪用专项资金案昨日上午在广州中院开审,原“扶贫老总”薛长春在庭上大喊冤枉。检察院指控薛长春三项罪名
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00年8月,薛长春利用职务便利,截留、拖欠本应上缴省财政的发行蓝天金卡的资金,并指使财务人员将其中的2699.4959万元人民币转移到由其本人控制的广州鑫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 1997年1月至2000年10月,薛长春利用职务便利,将个人消费及其控制下的美嘉华广告公司的部分费用拿到蓝天金卡中心报销,从中侵吞了343572.9元。 1996年6月至2000年7月,薛长春利用职务便利,指使财务人员将扶贫总公司和蓝天金卡中心的资金人民币356万元供鑫瑞公司、美嘉华公司使用。 1996年10月,薛长春在广东省扶贫经济发展总公司严重亏损的情况下,连续为中山市两家公司向当地信用社巨额借款的行为作担保,致使2000年11月扶贫总公司和蓝天金卡中心的财产被查封。薛长春:“指控全是诬告!” “诬告!全部都不是事实”,昨日,刚听完检察官的指控,薛长春就大声表明态度,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全盘否定。 记者看到,薛长春从始至终都表现得泰然自若,像个没事人似的。 被法警带进法庭时,他满面春风又笑容可掬地与亲朋好友打招呼; 回答法庭讯问时,他始终中气十足; 回答检察官的询问时,他滔滔不绝,以至检察官和法官多次提醒他要问啥答啥,不要答非所问。 对检察院的指控,薛长春的辩护律师分别提出了辩护意见。薛长春简介 男,50岁,汉族,湖南省桃源县人,文化程度大学,系广东省扶贫经济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兼广东省蓝天金卡发行中心法定代表人、主任(正处级);据指控,他还控制着湖南株洲天元建材电器大市场、广州鑫瑞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美嘉华广告有限公司。2003年1月30日薛长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4日被逮捕。(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