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已转让旧账找新主 新旧两老板大打出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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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9:15 桂龙新闻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见习记者熊春艳)门面转让后,却被人上门催债。一番询问得知,原是新老板手下的小工用旧老板的名字赊账,结果旧老板被债主找上门。为此,新旧两老板大打出手。 前段时间,在柳州市龙潭小区开粉店的江某把门面转让给了覃某。前几天,卖猪油的一老板却向江催债,称江欠他600多元买猪油的钱。江莫名其妙,自己的店已经转让了,不需
6月13日下午,江上门质问覃,为何用他的名字赊账,叫覃尽快还债。覃妻认为,覃已经把钱给了小工,此事和他无关,两人遂发生争执。晚上,覃妻把此事告知覃某,覃某火冒三丈,14日中午1时许,他叫了几个人上门要江某道歉,江不答应。双方大打出手,江的脸和头部受伤,直到被110带走。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红盾律师事务所的杨律师。杨认为,转让门面前,江某和小工的双方的雇佣关系为众人所知,门面转让后,小工仍以江某的名义赊账,卖猪肉的老板向他追债并没错,江某可先支付所欠的款项,然后再向覃某要回。 来源:新桂网 责编:邱立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