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境人员遇突发事件 将及时感受家乡关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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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9:17 新华网 | |||||||||
因公到境外招商引资、贸易洽谈、参加展览或会议,如果遭遇战争、恐怖袭击、暴力侵害、车祸、抢劫、自然灾害等意外突发事件,如今有 了预警和处置办法。日前,市外经贸委、市外资委出台并开始实施《关于做好本市人员在境外商务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报告和处置的通知》。
关心在外人员的安危冷暖,是制订并实施《通知》的出发点。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本市因公出访、招商引资、贸易洽谈、参加国外展览和会议、外派劳务、工程承包和常驻海外的人数不断上升。去年,仅市外经贸委审批的本市因公出境团组就达2252个;出境人数10037人。与此同时,境外各类突发事件也威胁着本市出境人员。今年2月,本市就有一个赴美参展团在亚利桑那州发生车祸,有多名参展人员受伤。 努力做好出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报告,认真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是上海应对本市人员在境外商务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的主要手段。《通知》规定,本市因公外派人员在出境前,均应接受政治经济形势、外交政策、外事纪律、境外地方习俗等方面的教育,必须购买有关医疗保险、航空保险,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个出境团组必须设立团长和临时领导机构。在外遇到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机构,并报告上海的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市外经贸委、市外资委、团组成员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方案,保持与境外联络,协调相关部门参与解决问题。遵循属地原则和“谁审批、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团组在外一旦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即组建“境外现场处置工作小组”,由团长负责并实施应急措施;直接责任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情况,迅速采取措施,做好在外人员返沪和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做好理赔和境内相关人员的稳定工作。记者蒋心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