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审刘方仁受贿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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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09:26 东南快报 | |||||||||
其在担任贵州省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道德败坏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5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受贿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方仁及其辩护律师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在此之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已经对刘方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审查。 已查明,刘方仁在担任贵州省省委书记期间,先后帮助贵州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一企业主贷款、开发房地产、承揽工程,事后共收受贿赂人民币161万元、1.99万美元;收受某外商所送名贵手表一对;长期与一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刘方仁身为高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穴试行?雪》有关规定,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刘方仁开除党籍处分;鉴于其收受贿赂行为已涉嫌犯罪,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