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龄童亲水平台溺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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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0:01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上海6月15日电(徐寿松、徐运)“生命如花未绽放,亲水台成夺命台”、“母亲河畔痛悼爱子”、“公共水体安全亟待关注”……15日傍晚,诸如此类让人揪心的横幅在上海乌镇路桥一带的苏州河畔飘摇。在河畔举行的纪念一名溺亡儿童的烛光警示活动,将一个长期被人忽视的问题托出水面:谁来对公共水体的安全负责? 雨水和着泪水,烛光映着泪光。十多天前,年仅8岁的上海男孩黄伟冲在苏州河边的一
近年来,住宅消费兴起一股“亲水”热,亲水平台备受青睐,甚至沿河一些尚未投入使用的游船码头也被当作亲水平台使用。但这些公共水体及其附属设施大多无人管理。据了解,上海苏州河沿岸的亲水平台所临河道均水深流急,而那些被当作亲水平台使用的游船码头,更是直接与河道相连。这些地方大多既无安全防护设施,又乏必要的警示标志,更缺相应的管理养护。这为亲近这些水域的人们尤其是未成年人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上海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马永建律师说,未成年人在作为公共设施的亲水平台溺水身亡,其监护人固然负有监护不力的责任,但是,既然相关管理部门在公共水域建造了亲水平台,且将其作为公共设施向市民开放,就必须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譬如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等。否则,如果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那就无法推卸其管理不力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