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50万换3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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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0:05 温州都市报 | |||||||||
贤群 鹿法 本报讯因向市旧城改建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高金熙行贿近50万元的温州康居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何照波,日前被鹿城法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1999年初,何照波经人介绍与高认识,要求高在承接电梯业务方面给予关照,并许诺
2001年下半年,何照波在高的帮助下,买下南浦住宅区一处营业房,获利约90万元。随后,他将所得利润的三分之一,共29.9万元送给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