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肇事方已给住院费能否再要保险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0:09 每日新报

  王京涛

  庞先生致电《说法热线》询问:“我9岁的外孙张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了两种保险。日前,王某骑摩托车撞伤张某,经法院判决王某负全责并支付张某的住院医疗费用。请问保险公司是否还能按保险合同给予赔偿?张某在住院治疗中的发票病历证明已由法院扣留存档,后由法院出具了加盖法院公章的复印件。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能否报销,并给予办理?”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NEC百万象素手机1元拍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2004车展大饱眼福

  荣瑛律师事务所赵秀霞律师解答: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不论向多少个保险人投保,人身保险事故发生后,可同时按约定领取保险金。被保险人可同时向保险人和责任方要求赔偿。张某所投保的险种属人身保险,根据规定,张某在向肇事方要求赔偿的同时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张某住院治疗中发生的费用票据,虽然留在法院存档,但是,如果法院在票据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开具证明,只要能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经核对无误”,那么,在法律上讲其效力是一样的,保险公司可以凭此办理有关手续。

  新报记者王京涛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第三轮六方会谈将举行
河南高考舞弊案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