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在京受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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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0:28 汉网 | |||||||||||
新闻背景 曾任职: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劣迹:经初步查明,刘方仁在担任省委书记期间,先后帮助贵州某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一企业主贷款、开发房地产、承揽工程,事后共收受贿赂人民币161万元、1.99万美元;他还曾一次性受贿500万元;收受某外商所送名贵手表一对;长期与一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下场:2003年4月25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刘方仁开除党籍处分;鉴于其收受贿赂行为已涉嫌犯罪,将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典言行:“我只要在位一天就要干好一天,到2010年,全省农村实现小康!” 2002年3月14日他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跨入新的世纪,价值取向更趋多元化,各种思想文化不可避免地发生激烈碰撞。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依靠法律的权威性、强制性———依法治国,也需要依靠人的道德自律。” 1993年,刘方仁上任贵州省委书记不久,就颓然倒在了“发廊妹”郑某的石榴裙下,并且还“长相厮守”,电话一个,大笔一挥,先后帮郑某的姘夫陈某承揽了贵阳某某大酒店和某某电信枢纽大楼等价值近亿元的装修工程。(记者田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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