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税务专家:所得税后年统一不太现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0:29 华声报

  针对近日海外传媒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预计后年统一”实施的报道,有关税务专家指出,“两税合一”草案正进入征求意见阶段,但至于何时实施目前难有时间表。按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来不会那么快实行,说“预计后年统一”更没有现实依据。

  税务专家透露,目前各省市有关部门已接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他们将根据各地的情况提出各自的修改意见,然后把意见集中到国家税务总局,并按照一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NEC百万象素手机1元拍
美女啦啦队招募中 2004车展大饱眼福
定程序报国务院,之后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这些程序都必须一步一步地来,按目前的进度而“估计后年实施”还为时太早。

  据了解,外资企业实行“超国民待遇”始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国家为了吸引外资,鼓励外资企业到中国来投资,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使外资企业的所得税平均实际负担率比内资企业低了约一半。由于内外资企业的记税方法不同,使外资企业的负担大大减轻。有关税务专家举例说,一家外资企业给一个员工发了2万元工资,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而一家内资企业给员工发了2万元,记税时只能扣除国家规定的免税部分(比如800元),剩下的19200元则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招待费超出一定比例,就不能计入成本,而外资企业则可实报实销。

  据介绍,税改首先将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即合并内外资企业适用的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建立统一的现代企业所得税制度;统一并适当调整扣除标准,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建立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所得税优惠新格局。

  至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何时统一并实施,这位本月初参加了全国财税工作会议的专家称,在政策的执行上,新税法将对外资公司实行过渡性措施。现在外企享受的税收优惠,它的优惠还没有到期,那么即便是两税合并之后,也允许它继续享受,优惠到期以后再按新法来执行。

  该人士分析指出,过渡性措施是与新法相配套的,没有新法也就不会涉及这些税收优惠的取消。所以,过渡性措施将随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一同推出。新所得税法实行以后,应该对那些老企业有些照顾,而且它们享受的税收优惠过渡期还应该比较长,这其实是给那些对中国经济发展有贡献的外企一些优惠,让它按照老法的规定,全部享受完优惠之后再依新法执行,这也有利于保持我们国家政策的连贯性。(来源/南方日报,作者/朱桂芳)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国工人在阿富汗遭袭
胡锦涛出访欧亚四国
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第三轮六方会谈将举行
河南高考舞弊案
河北邯郸6-3矿难瞒报
辽宁盘锦大桥垮塌事故
《后天》 孙燕姿巡演
2004欧锦赛 NBA总决赛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