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变压器太吵 法院判决限期整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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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0:5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住宅小区供电房变压器噪声超标,小区业主将分房单位、开发商及市电业局告上法院。日前,晋安区人民法院判定开发商应对变压器进行整治,并达到国家规定的噪声范围内。 据悉,1999年3月,福州一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将职工老住宅及厂区地块交由福州旺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两原告接受的安置房分别是丰泽园1号楼的101和103单元。2002
经审理,晋安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讼争变压器噪声进行监测,发现该变压器白天产生的噪音达标,而夜间产生的噪音超标。根据开发商在开发商品房时,不仅要提供质量合格的房屋,还要提供配套齐全、性能达标的供电设施为小区使用,晋安区法院判定由开发商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变压器产生的噪声做出整治。 阮友直/李晨艳/晋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