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禁止车货总质量55吨以上的车辆通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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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0:51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6月16日电(记者张玲玲、陈忠华)山西省政府日前发布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通告,自今年6月20日起,全省境内将禁止车货总质量超过55吨的车辆通行。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西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此次治超将由交通、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合作,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通告明确规定,未经批准的超限车辆将被禁止通行,严禁“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车辆通行,禁止货运车辆敞
为避免重复执法,在治超过程中已被卸载和处罚、且与出示的法律条文记载的卸载后载重质量相一致的,不得重复卸载和处罚;已被公路管理或公安交管任何一个部门查处的,另一部门不得重复查处;已被一个市、县执法部门查处的,另一市、县执法部门不得重复查处。 为避免治超引发新的公路“三乱”,这个省还出台了针对执法部门具体执法行为的严格规定,如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交通部门超限检测点实行交巡警拦车、检测点卸货的办法,直至消除违法状态;坚决杜绝以罚代卸、罚款放行的行为,杜绝罚款不出具法律文书的行为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