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采取9条措施推动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0:55 新华网 | |||||||||
6月14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国务院5部委联合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意见和建议,拟定9条措 施推动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再进一程。 “裁减”开发区用地 会议要求,调整优化开发区用地,加强开发区土地管理,将格尔木昆仑经济开发区
启动土地规划修编工作 启动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加快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步伐。要求西宁市尽快启动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的修编,并能充分考虑未来的发展、用地结构、规模、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等因素。大通、湟源、湟中等地今年年底前要 完成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除了纯牧业乡、半农半牧乡暂缓外,其余乡镇要在20 05年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 此外,会议还要求,严格执行暂停审批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决定,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按照要求,在继续深入 开展土地日常治理整顿工作期间,暂停受理农用地转非农建设用地报件。能源、交通、水利、城市重大公共设施、卫生、教育 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相配套的拆迁安置,因建设期限、施工季节的需要,确需在近期施工建设的项目用地,经省政府审查后报 国务院批准。 推进经营性用地招拍挂 全面推进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强化国有土地的资产管理。要求各地按照“提高认识,严肃纪律,规范程序,确保 质量,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招拍挂工作规范有序,防止低价出让土地,对违规减免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追 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清缴欠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工作力度。各地不能履行建设项目耕地 占补平衡的,由省统一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平衡。需要省上进行耕地占补平衡的项目,耕地开垦费由省有关部门统一征收。建设 单位不能自行补充耕地的,必须足额交纳耕地开垦费。 加大追缴有偿使用费力度 对1999年以来建设项目欠交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情况再次进行排查,对欠交土地出让金的单 位要逐一梳理,列出详细清单,继续加大追缴力度,对于欠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各地要尽快交纳,交纳计划在7月 31日前报省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督察办公室。 另外,今年力争出台《青海省土地租赁办法》、《青海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条例》、《青海省 集体土地征用管理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