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禁讨”之事仍需慎之又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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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1:32 北京青年报 | |||||||||
作者:张天蔚 北京市政协提交议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议设立“禁讨区”或“限讨区”,再次把敏感的“禁讨”话题摆上了桌面。 有关乞讨之害的议论,或对乞丐存在原因的追究,以往已经有过太多,北京市政协
与社会舆论中“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相比,试图兼顾各方观点的政协议案,不免有“妥协”色彩。但恰恰是这种妥协和兼顾,正是公共决策必须的过程和必然的结果,也正是这次政协议案从酝酿到提交过程中的可喜之处。 社会现实永远纷纭复杂,各方利益纠葛冲突。对同一问题的不同认识和争论,既是观点之争,也是利益博弈。在有关“禁讨”争论中出现的“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秩序”与“依法保障人权、关怀社会弱势群体”之争,就是相当典型的例证。而舆论尽可以“截然相反”,一旦落实为行政决策或立法创制,却必须也必然表现为妥协和兼顾,否则任何一方的“大获全胜”,都必然意味着对另一群体利益的侵害和剥夺。至于在何处妥协又如何兼顾,则是决定该项决策和立法是否善治良法的关键,也是考验政府智慧和社会公正的关键。 实际上,北京作为首善之区,深受乞丐泛滥之扰,也曾一度将“禁讨”的内容写入“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但终于在最后一刻没有出现在提交的审议稿中,表现出北京市政府部门对待这一问题的慎重态度。这次北京市政协的议案也没有对设立“禁讨区”、“限讨区”提出具体建议,既体现出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的成熟,也为政府下一步的慎重决策预留了空间。相较于某些地方政府将“车站、码头、机场、四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地段等”统统规定为“禁讨”区,北京市的慎重态度就格外值得肯定和继续坚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