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助母亲上法庭争回财产 望前夫能担起父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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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5:22 桂龙新闻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讯(记者毛秋雁通讯员丽珍)苦难母亲吴某和曾某离婚后,独自一人抚养着两个残疾孩子,为了抚养费和家产分割,一家人打了3起官司。昨日,记者从柳州市妇联了解到,关于曾某的父母诉财产权属纠纷一案,法院已进行判决,吴某胜诉。 他们的财产纠纷是一栋旧房子的拆迁费。2003年3月,变电公司的一条输电线路需要经过曾某的家,该公司将33900元作为房屋的拆迁补偿费,补偿给前夫曾某,并汇到了柳北区
在柳州市妇联权益部的帮助下,吴某打赢了官司。法院审理查明:吴某前夫曾某作为拆迁方乙方,与甲方送变电公司了《房屋拆迁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房屋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偿费、搬家费。原告(曾某的父母)并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们的主张,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 吴某终于拿到了她应该得到的剩余的拆迁费。但她更希望,前夫能尽到父亲的责任,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毕竟两个孩子都是他的骨肉,还有什么比这更亲的呢? 来源:新桂网 责编:邱立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