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电步入报废高峰期 回收细则有望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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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5:52 今晚报 | |||||||||
我国目前已逐渐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据权威部门估计,全国每年废弃大家电在1500万台以上。如何有序回收、科学处理?最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浙江省与青岛市确定为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的试点省和试点市,一场废旧家电的“回收革命”即将展开。另外,天津市供销合作社和市环保局目前也正在制定适合天津实际的回收细则,并有望尽快实施。
废旧家电及电子垃圾已经成为困扰全球的大问题。由世界150多个国家于1992年签署的《巴塞尔公约》明确规定,各国所产生的有害垃圾应该在各国境内处理,严禁向其他国家输送。日本每年废弃家电1800万台,重量在60万吨,其中含有的各种金属达10万吨。日本从2001年起,制定实施《家电回收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生产企业须承担回收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销售商有回收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消费者也有处理、再利用的部分义务。 日本还规定生产企业必须回收再利用废弃家电的比例:空调60%以上,电视机55%,冰箱、洗衣机均50%。目前日本已建有30多家废弃家电回收利用工厂。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消费国。从2003年起我国开始进入家电报废高峰期,每年预计将有1500万台左右的彩电、电脑、空调等大家电报废。 (完)(王 子) | |||||||||